
10月23日V交易网V交易网,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哈尔滨华滨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向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哈尔滨华滨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二是无独立、稳定的经营场所,专职人员不足5人;三是公司未能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四是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到期后未延期或及时清算;五是存在股权代持行为;六是未及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五条的规定。
熊向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代持问题直接责任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读创财经V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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